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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GB 4287—2026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发表时间:2026-09-01 访问次数:

2026(最新)GB 4287-2026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代替GB 4287—2012、GB 28936—2012等 

 

2026-09-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防治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纺织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适用于本标准。

 

纺织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和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弃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是对《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的修订,同时整合纳入并修订了《缫丝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6—2012)《毛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7—2012)《麻纺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38—2012)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2年,2012年第1次修订,本次为第2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调整为《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整合规定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补充完善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污染物项目的具体适用范围,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规定;

 

——增加了斑马鱼卵急性毒性污染物项目及排放限值规定;

 

——优化了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控制要求;

 

——细化完善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规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纺织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也适用于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纺织工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和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直接或者间接向其厂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

 


 

附件免费下载: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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